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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海拾贝

小4班 法律之光照亮童年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12-05 15:59:13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法律之光照亮童年

---《学前教育法》中的教育温度与制度力量

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实验幼儿园 韦媛婕

利用空闲时间,翻开《学前教育法》的那一刻,我本以为会遭遇冰冷晦涩的法律条文和专业术语。然而,随着阅读的深入,我看到的不仅是一部法律文本,更是一幅关于儿童成长与国家未来的温暖画卷。作为一名 幼儿园教师 ,这部法律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职业使命,也让我看到了学前教育从“看护型”向“教育型”转变的制度保障。

《学前教育法》最令我动容的,是它对儿童权利的充分尊重和保障。法律明确规定“保障学前儿童享有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”,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,而是国家对每一个幼小生命的庄严承诺。在我的班级里,有来自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,有的活泼外向,有的内向敏感,有的需要特殊教育支持。过去,我常常因为资源有限而感到无力,但现在我知道,法律为我提供了支持这些孩子的依据和保障。每个孩子都应当被看见、被理解、被尊重,这不仅是教育者的职业道德,更是国家法律的明确要求。

法律中关于“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”的规定,让我对自身专业发展有了新的认识。学前教育不再是“带带孩子”的简单工作,而是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职业领域。法律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,既保障了我们接受专业培训的权利,也要求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。这让我意识到,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,我需要持续学习儿童心理学、教育方法等专业知识,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我的教育职责。

《学前教育法》中对 家庭教育 指导的规定,为我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工作困惑。法律要求“幼儿园应当为学前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”,这确认了家园共育的重要性。在实践中,我常常遇到家长对学前教育不理解、不配合的情况,有的家长过分关注知识灌输,有的则完全放任自流。现在,我可以依据法律规定,更加自信地与家长沟通,帮助他们理解幼儿发展的规律,形成教育合力。法律不仅赋予了我这项职责,也为如何开展家园共育提供了方向指引。

法律对学前教育质量的规范让我看到了行业发展的希望。过去,学前教育机构质量参差不齐,有的过度商业化,忽视了教育本质。《学前教育法》明确规定了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质量标准,为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。这让我相信,未来的学前教育将更加注重教育内涵而非外在形式,更加关注儿童全面发展而非急功近利的提前学习。

阅读《学前教育法》,我感受到的不仅是法律的权威,更有教育的温度。法律条文背后,是对儿童成长规律的尊重,是对教育科学的遵循,是对教师专业性的认可,是对家庭教育责任的唤醒。这部法律让我明白,我的工作不仅仅是教授知识,更是守护童年,为每个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。

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,我将把《学前教育法》的精神融入日常教育实践中:尊重每个孩子的独特性,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实施教育,与家长建立平等合作的关系,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。我相信,在这部法律的指引下,中国的学前教育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,每个孩子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享受优质而温暖的学前教育。

法律是冰冷的条文,但教育是温暖的事业。《学前教育法》的伟大之处,在于它将法律的刚性力量与教育的柔软温度完美结合,为中国的学前教育点亮了一盏明灯,照亮了每个孩子的成长之路,也照亮了我作为教育工作者的职业征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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